《圖/花蓮縣議會提供》
議長張峻呼籲,兩鄉鎮受災瓜農請儘快至當地公所申請
【記者詹鈞翔/花蓮報導】上月底鳳林西瓜產銷班向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陳情,壽豐和鳳林的西瓜開始裂果,而且越來越嚴重,面積越來越大,議長張峻當天即親自前往會勘西瓜田,在實際了解西瓜農損災情後,立即連絡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隔天徐縣長立即前往勘察,並向中央提報,農業部正式公告鳳林鎮及壽豐鄉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縣長徐榛蔚率領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和農糧署東區分署所組成的勘災小組,經前往鳳林鎮、壽豐鄉現場勘查,評估壽豐鄉受害面積72公頃、損害程度35%;鳳林鎮受害面積56.33公頃、損害程度40%,均已達現金救助啟動標準。
西瓜裂果主因乃壽豐鄉、鳳林鎮等西瓜產區,受到今年3月下旬持續低溫影響,導致西瓜授粉後收花不完整,果臍處出現膨大或微小裂痕,使果實於快速膨大期時,發生裂果。
議長張峻表示,非常感謝花蓮區農改場、農糧署東區分署,以及花蓮縣政府在西瓜農損勘災後,以最快的速度向中央提報,農業部公告已將鳳林鎮及壽豐鄉列為辦理西瓜113年3月下旬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自113年5月7日起至5月1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請受災瓜農儘快前往當地公所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請受損瓜農儘早至壽豐鄉公所與鳳林鎮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讓救助金的發放更加迅速。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花蓮縣鳳林鎮及壽豐鄉,救助項目為西瓜,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6萬2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5月7日起至5月1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