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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新城警分局提供》
【記者蔡宗憲/花蓮報導】新城警分局新城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自己停放於北三棧的自小客車車牌遭人竊取,並掛上他車車牌,經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查出是一名黃姓男子因酒駕車牌遭扣,竟異想天開竊取別人車牌「自用」,警方於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車牌遭竊的陳姓車主向警方表示,當天下午2時許他欲駕車出門時,發現停於新城鄉康樂街之車輛車牌遭竊,警方於是調閱路口周邊監視器,發現同日中午12時許,一名男子駕駛無牌車輛停於附近,男子下車靠近陳姓民眾所有車輛,動手拆解車牌後,將竊得車牌放置在自己車後座,便駕車離去。
經員警調閱沿線監視器,發現該車已懸掛遭竊之車牌,員警持續鎖定涉案車輛動向,該男子又在同日下午1時許,又至北三棧竊取楊姓民眾車輛的車牌後,懸掛自身車輛上,並將原先竊取陳姓車主之車牌懸掛至該車,隨後離開現場。
新城所員警將所調閱的監視器畫面及偵查進度通報各單位協緝,北埔所立即察覺該涉案男子為同日凌晨零時,所查獲酒駕的黃姓男子,偵查隊及新城所得知後,立即前往新城鄉順安村男子工作處所追查,隨即看見懸掛遭竊車牌的涉案車輛。
警方並在現場找到涉案黃男,經了解黃男因酒駕車牌遭扣,中午工作需要用車,於是異想天開竊取他人車牌,全案於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新城警分局呼籲,行駛道路的車輛,應依法令規定領用牌照,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否則不僅面臨交通罰單,還需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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