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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照片/花蓮縣文化局提供》
【記者許明鎧/花蓮報導】花蓮縣文化局即日起受理藝文出版品補助申請,鼓勵藝文創作風氣,培養花蓮縣藝文人才,並留存各類型藝文資料,以厚植藝文資產。
凡設籍花蓮縣或在花蓮縣立案滿一年以上之團體,或是作品為書寫及表現花蓮縣人物風誌等相關之創作,都歡迎參加申請,截止日期為113年4月30日。
文化局長吳勁毅表示,花蓮憑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多元的族群文化,吸引了許多藝術文學人士、專家學者等來到本地,使得花蓮成為眾所周知的人文薈萃之地。
這些藝文人士不僅愛上花蓮,更留下各種形態的藝文資料,文化局對於這些藝文資料出版之協助是刻不容緩的,希冀能為花蓮縣藝文資源保存、推廣及建置作最大之助益。
今年申請補助以113年11月15日前,能完成出版之作品為限,凡未曾出版或出版2年內之文學、美術、音樂及藝文相關之攝影、報導、採集、翻譯、調查研究、繪本等均可提出申請。
相關申請資料請郵寄至「970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信封上註明「申請藝文出版品補助」字樣。
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書等相關表件請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補助資訊/花蓮縣藝文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或撥打(03)8227121分機158張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