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荷包失血!站前科技執法4/1啟用

聚焦花蓮新聞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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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蔡宗憲/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察局為紓解花蓮火車站前尖峰時段停車秩序,特別設置科技執法設備「360度可旋轉式執法鏡頭」,建置於違規頻繁的站前第1車道,將於4月1日起正式啟用。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為了加強提醒民眾注意,除了在執法鏡頭下方設立全彩LED告警顯示螢幕2面外,另在第1車道候車亭、轉運站旁(國聯4路側)燈桿,以及站前北側無名路口燈桿,均設置有科技執法告示牌面。

同時為了執法明確性,路權單位已繪設第1車道前禁止臨時停車紅線,同時在第1車道候車亭,將原禁止停車標誌(禁25)變更為禁止臨時停車標誌(禁26),標誌下方並加掛「載送離站乘客、車輛即停即離」附牌,加強取締「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停車超過3分鐘)違規態樣。

另外,花蓮縣警察局在啟用執法設備前,已於今年1月17日,再次與路權單位共同會勘站區周邊交通工程,其中「行人穿越道標線往南移(繪)設」部分,因涉及火車站站前行人整體動線。

經會同相關路權單位現勘,目前行人穿越線設置地點,對行人動線並無安全上之疑慮,爰決議不調整移設,後續將持續觀察做滾動式檢討。

此外,「花蓮火車站第6車道開放車道作為迴轉道使用」一節,因考量車輛自迴轉車道橫越國聯4路車道銜接國興1街,易造成車輛動線交織徒增事故風險,爰維持於連假期間國聯4路車道,設有阻隔器材情況下,開放該車道供自小客車停車及順向通行,不供作迴轉使用。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本次建置之科技執法範圍係「花蓮火車站前站第1車道」,相關違規均係由AI攝影機辨識後取證,復由科技執法小組「複審」,倘民眾因「客觀具體事實,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如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或因車流壅塞停滯於禁止臨時停車處,所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等情),將於審核後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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