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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攜槍去法院開庭,安檢遭查獲送辦。花蓮警分局提供
【記者蔡宗憲/花蓮報導】上月22日下午4時許,1名男子接獲花蓮地方法院傳票前往法院開庭,在接受法警安檢時,竟發現他攜帶側背包內,驚見一把未上膛的鎮暴槍,以及鋼瓶一罐、辣椒彈7發、橡膠彈72發及鋼珠彈2發等,警方獲報立刻趕抵,除將男子帶回偵辦,並將槍枝送驗是否具殺傷力。
花蓮警分局接獲花蓮地方法院法警室通報後,趕抵法院先行將該名攜槍男子帶回偵辦,男子供稱隨身攜槍是為了自衛,警方認為無正當理由攜帶上述危險物品,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除將男子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另針對槍枝是否具有殺傷力,尚待送驗中。
花蓮警分局強調,針對不法槍枝及暴力滋事份子,警方都將持續強化查緝量能,強力掃蕩非法槍枝並強勢執法打擊暴力滋事份子,務必全力營造安全祥和的社區環境。